為加強和規范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與項目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根據《浙江省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浙財農〔2015〕37號)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結合我縣實際,擬制定《淳安縣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。現向社會征求意見,請于2019年2月22日前反饋縣千島湖生態綜合保護局(縣水利水電局)。
聯系人:汪增輝,聯系電話:64814251。
附件:《淳安縣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征求意見稿)
淳 安 縣 水 利 水 電 局
淳安縣千島湖生態綜合保護局
淳 安 縣 財 政 局
2019年2月18日
附件《淳安縣水利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征求意見稿).doc